本文作者:心灵探险家

博主“溪溪大人”发布声明向小米道歉,并赔偿十五万元

博主“溪溪大人”发布声明向小米道歉,并赔偿十五万元摘要: 去年以黑马姿态闯入国产综艺市场的劳作纪实互动节目种地吧第二季节目上周在爱奇艺正式回归在站内预约人数近万人的万众期待下首播成绩斐然爱奇艺站内热度值达收割爱奇艺总榜热搜榜综艺热搜榜飙升...

去年以黑马姿态闯入国产综艺市场的劳作纪实互动节目《种地吧》,第二季节目上周在爱奇艺正式回归。在站内预约人数近90万人的“万众期待”下,首播成绩斐然,爱奇艺站内热度值达8675,收割爱奇艺总榜热搜榜、综艺热搜榜、飙升榜、出品榜等多个TOP1;节目话题性也毫不示弱,揽获全网热搜885个。种地难度升...

IT之家 10 月 9 日消息,博主 @溪溪大人 今日在微博发布声明,向小米公司道歉。

IT之家附该博主声明原文如下:

关于 影响的声明

近日,就小米公司与本人不正当竞争 一案, 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本人的行为已构成商业诋毁,侵害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了小米的商业 ,构成不正当竞争。我的所做所为给小米公司商誉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并向小米公司表达诚挚的歉意。根据判决要求,本人在微博置顶公布判决书全文及摘要,为小米公司 影响。

(2022)京 0108 民初 36103 号民事判决书、(2024)京 73 民终 642 号民事判决书认定:

1、王溪在公共网络 多次、反复针对小米公司发表未经证实或语言过激的言论,超过了合理、正当的言论范围,构成商业诋毁;

2、王溪披露了小米公司多份加注保密标识的内部文件,此类文件经小米采取保密措施,具备秘密性,且有一定商业价值。被告擅自披露此类文件,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秘密;

3、综合考虑小米知名度、被告粉丝量、被告既有商业诋毁行为也有侵害商业秘密行为、被告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 判定被告王溪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五万元并在其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原告 影响。

IT之家注意到,该博主在另一条微博中所发图片显示,其在 9 月 12 日向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偿 15 万元。

博主“溪溪大人”发布声明向小米道歉,并赔偿十五万元

IT之家附该事件经过如下:

2 月,小米法务部称收到海淀区人民 关于微博 用户“溪溪大人”侵权的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合计赔偿 15 万元,并于该用户微博置顶道歉 24 小时。

7 月,小米法务部称就小米与微博用户“溪溪大人”不正当竞争 一案, 作出终审判决,要求被告在微博置顶道歉 24 小时,同时在判决生效七日内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 15 万元。

以下为博主 @溪溪大人 在置顶微博公布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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